戶口遷出後,征地可以補償,但追加的開發用地不能劃撥。我們家在高中附近。因為全縣(現改為市)的規劃,我家大面積的土地和房屋需要拆遷征收。早在幾年前,壹批民房和壹部分土地被拆遷,但現在拆遷辦計劃上半年將剩余土地全部征用。
幾年前拆遷征收時,村裏承諾,我們村所有人在土地全部被征收後,將劃撥10平方米的開發用地建設自己的房子。現在所有的土地都已經勘測完畢,是時候開始統計土地規劃的人數了。
沒有把戶口遷出本村或戶口遷出本村的,沒有這10平方米的開發用地。(當然也有人去村裏鬧事,但都無果而終。)畢竟這都是文件規定的,不可能隨意更改。離婚後戶口遷出的,失去資格。
戶口遷出後,當地拆遷征地的錢才有資格分配。雖然戶口遷出了,老百姓拿不到開發的土地,但是可以分配征地的錢。我們村這次被征用後土地全部估價500多萬,村裏發了通知不按戶籍人數分配,而是按總人數分配。
也就是說,截止到2020年65438+2月31這個日期,之前結婚的都有資格分這筆錢,這壹年去世的也可以算。這是按照總人數來分錢。戶口遷出的也可以算作其中壹員。只要對方還是這個村的,就能拿到壹部分錢。
每個地方的收取標準和發放標準都不壹樣,需要仔細咨詢。以人口而不是戶籍為依據的分配標準並不統壹,每個地區的分配標準也不壹樣。在我家附近的壹個小區,那裏的土地也被征用了,只是他們的分配方式不同。他們的分配方法是私人,公開銷售和私人收購。
他們的土地是按照個人所有的土地公開買賣,然後拿到錢之後按照私有土地的多少來分錢。也就是說,誰賣的地多,誰就獲得相應的買賣土地的錢。這種分配方式對於早期動員土地的壹些人來說有點不公平。
但這種分配模式與戶口是否遷入關系不大。只要土地是妳的,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征地補償和優惠。但對於壹些有戶口才能發放的補償款,只能去拆遷辦開具相關材料和證明,要求給予應有的補償。
總之,每個地方的拆遷補償標準都不壹樣。想要保證自己的賠償合理有效,就必須提前明確發放賠償的標準,做到防患於未然。不然錯過了就是錯過了,沒人會可憐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