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速超過限速10%以內的,只給予警告,不罰款。
2.在限速50公裏以下的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但不足20%的,處50元罰款;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100元;超過限速50%以上70%以下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速70%的,處500元罰款。
3.在限速50公裏以上80公裏以下的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但不足20%的,處100元罰款;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150元;超過限速50%以上70%以下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4.在限速80公裏以上的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不足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速50%以上70%以下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高速超速的危險,1,超速讓剎車距離更長。車輛的制動距離主要受車速限制。由於慣性,車速越快,剎車距離越大,從而增加了發生事故的可能性。2.超速影響車輛運行的穩定性。尤其是在彎道,由於離心力的作用,車輛很容易打滑或傾斜。在同等條件下,如果車速增加,離心力也會增加。離心力過大,容易使車輛失控側翻。3.車距誤判。我們壹般認為,駕駛員可以不依靠車速表,只靠視覺判斷車輛的速度。但是,這個判斷是很不準確的。在高速公路和長途駕駛上更是如此。保持合理的車距是安全駕駛的重要保證。車速越快,車間距離的判斷誤差越大。
綜上所述,超速越多,罰款越高,記分越多,可能吊銷駕照。另外,對於某些類型車輛的超速行為,如中型及以上載客貨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等。,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速度的,可能會有更嚴厲的處罰措施。請註意,超速罰款的具體標準在不同地區和具體情況下可能會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管理辦法
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壹的,記分為12: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造成輕傷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公路客車、旅遊客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其他客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壹百的;
五、駕駛校車、中型載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的,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倒車、逆行、掉頭通過中央分隔帶的;
七、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積分謀取經濟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拒絕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或者參加考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宣布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