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檔案、綜合材料、宣傳、信息、督查、保密、信訪等政務工作;負責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管理;指導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法律部(行政審批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流通、糧食儲備和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提出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政務公開、辦理建議和提案。根據國家有關食品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食品管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探索、論證和審核;負責相關行政許可的發放;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由糧食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監督檢查辦公室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和措施;監督檢查省級儲備糧計劃、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對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監管全省糧食流通市場。
控制局
研究提出全省糧食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進出口總量規劃、省級儲備糧儲存和動用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省級儲備糧收購、銷售和進出口的規模、總體布局和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省級儲備糧輪換計劃並監督實施;承擔食品監測、預警和應急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糧食產銷合作等政策性糧食的購銷;制定糧食經營者最低和最高儲糧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流通統計的編報工作。
財務處
指導和監督糧食企業執行會計制度和財政、貨幣、稅收政策;規範糧食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匯總國有糧食企業財務報表,監測糧食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收購資金;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監管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糧食企業內部審計。
存儲辦公室(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承擔糧油鹽業的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檢查和指導糧油鹽業的安全生產;負責省級儲備糧的資格認定;組織先進儲糧技術的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引導農民科學儲糧;負責糧食倉儲設施和基礎設施投資的統計。
科技產業司
引導和推動糧食產業化和糧食科技進步;指導各地整合資源;負責糧油加工業管理及相關統計工作;負責糧食企業的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新技術推廣工作。
市場流通辦公室
制定全省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批發市場建設;推進農村糧油市場建設;監測分析大中城市成品糧價格運行情況;指導糧食經濟人隊伍建設。
老幹部辦公室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