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緩刑是先查還是先判?

緩刑是先查還是先判?

緩刑的適用通常是在判決階段考慮,而不是在偵查階段。

緩刑的判決通常是在司法機關完成偵查,法院根據犯罪事實作出審判判決後作出的。罪犯符合緩刑條件的,法院可以宣告緩刑,並在判決書中予以說明。緩刑不是壹種刑罰,而是壹種刑罰執行方式,允許在壹定條件下暫時不執行已判處的刑罰。

適用緩刑的法律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1.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收集證據,查明犯罪事實。

2.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根據收集到的證據,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起訴。

3.審判階段:法院審理案件,根據犯罪事實和相關法律法規作出判決。

4.判決考慮:法院在作出判決時,會考慮是否適用緩刑,通常是根據罪犯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的緩刑條件。

5.緩刑判決:法院認為罪犯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並規定緩刑的考驗期限。

綜上所述,緩刑的決定是在法院的審判階段作出的,而不是在偵查階段。法院會根據罪犯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的緩刑條件來決定是否適用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於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孕婦、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宣告緩刑:

(壹)犯罪情節較輕的;

(二)有悔改表現的;

(三)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宣告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應當依法接受社區矯正。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的,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並予以公告。

  • 上一篇:2023年刑事訴訟二審如何規定?
  • 下一篇:12315抱怨技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