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記名投票原則;
2.平等投票權的原則;
3.填寫投票自由原則;
4.委托其他選民投票或代寫選票的原則;
5.貫徹差額選舉原則;
6、代表候選人回避原則;
7、堅持選舉結果的原則。
2.流動投票箱投票。該程序壹般是:
1.選舉會議表決通過代表選舉辦法草案和總監票人、監票人、總監票人、總監票人名單草案後,負責流動票箱的人員立即開始工作。每個流動票箱必須有三人以上負責。
2、選舉工作人員攜帶流動票箱,按照指定區域接受選民投票。
3.選民投票後,流動票箱負責人應立即將票箱密封,連同選民投票記錄壹並送交選區選舉會議,以便開封統壹計票。
法律依據:《中國市政條例》關於生產黨地方組織選舉的規定。
第壹條為了完善黨的民主集中制和黨內選舉制度,根據《中國生產者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黨的基層組織,是指工廠、商店、學校、機關、街道、合作社、農場、鄉、鎮、村等基層單位的黨委、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包括基層委員會批準設立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三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如期進行換屆選舉。如需推遲或提前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期期限壹般不超過壹年。
第四條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超過五百人或者所轄黨組織的總部分散的,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
第五條黨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六條選舉應當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民主,體現選民的意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民投票或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