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婚前不允許發生性關系。但有壹個前提,那就是女孩必須年滿十四周歲。否則就是強奸幼女罪!此外,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性23歲,女性20歲。如果符合結婚的條件,男女婚前發生性行為,如果不是被強迫或者使用暴力手段,就不應該受到處罰。
如果壹方有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對其家庭造成危害是違法的,但他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則涉嫌重婚罪,應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另外,賣淫是違法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