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火車上禁止攜帶哪些物品?

火車上禁止攜帶哪些物品?

法律分析:火車違禁物品清單如下:

壹、槍支和機械(包括主要部件):

包括:1。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2.民用槍:氣槍、獵槍、小口徑射擊運動槍、麻醉註射槍等。;3.其他槍支:仿真槍、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催淚彈槍、電擊槍、滅火槍等。;4.各種攻擊性的器械和器具:警棍、催淚彈、電擊槍、防衛者、弓、弩等。

二、炸藥類別:

包括:1。彈藥:各種炮彈、子彈;2.爆破器材: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手榴彈、手榴彈等。;3.煙花產品:煙花、鞭炮、砸炮、拉炮、砸炮、發令槍、黑火藥、煙火藥、導火索等。

三、控制工具:

匕首、三角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角刀。

四、易燃易爆物品:

包括:1。易燃、助燃、可燃有毒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壹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氧氣、煤氣(氣體)等。2.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釋劑、松香油及含有易燃溶劑的產品;3.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4.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棉(包括膠片)、油紙及其制品;5.遇水燃燒的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末等。6.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氧乙酸、過氧化氫等。

動詞 (verb的縮寫)毒藥:

氰化物、砒霜、毒鼠強、汞(水銀)、劇毒農藥、硒粉、苯酚、生漆等劇毒化學品。

六、腐蝕性物質:

鹽酸、硫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的固體或堿性溶液)等。

七、放射性物質:

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傳染病病原體:

乙肝病毒、炭疽病毒、結核病、艾滋病病毒等。

九、《鐵路危險貨物壹覽表》所列除上述物品外的其他性質無法確定的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十、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物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 上一篇:2024年糧食補貼什麽時候發放?
  • 下一篇:之後,李小璐喊道:如果妳敢寫,我就敢起訴妳。發生了什麽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