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運輸合同糾紛管轄權的界定
1.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管轄協議。如果有,協議中約定的法院有管轄權;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定管轄確定管轄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必須有管轄權。
2.如果合同已經履行,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合同尚未履行的,雙方約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在任何壹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否則合同履行地法院無管轄權。
3.合同未實際履行,雙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輸和聯運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有哪些類型?
1,文件糾紛。
單證糾紛主要發生在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此類糾紛包括:因單據缺陷引起的糾紛;因承運人簽發單證錯誤而引起的糾紛;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因托運人未與收貨人達成協議,但要求出具特殊單證(反簽或預借提單)而產生的糾紛。
2.關於貨物損失或滅失的爭議。
這種糾紛壹般發生在運輸過程中。產生這種糾紛的原因很多,既可能是托運人自身的過錯,如包裝不良、標誌不清,也可能是承運人的過錯,如積載不當、操作不當、運輸工具選擇不當等。此外,還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損失、損耗,按照風險分擔原則分擔風險。
3.延遲交貨的爭議。
這是指因承運人在合同期後交貨而產生的爭議。產生糾紛的原因主要有:因攜帶物品發生交通事故;由於積載能力,貨物必須延期;因疏忽造成的過境滯留;因為某種原因繞道導致爭執。
4.運雜費糾紛。
這是由於托運人或收貨人故意或過失未能及時或全額支付運費,以及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引起的糾紛。
5.運輸工具損壞糾紛。
這是指由於托運人的過錯造成承運人的運輸工具損壞而引起的糾紛。
3.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有哪些類型?
1,文件糾紛。
單證糾紛主要發生在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此類糾紛包括:因單據缺陷引起的糾紛;因承運人簽發單證錯誤而引起的糾紛;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因托運人未與收貨人達成協議,但要求出具特殊單證(反簽或預借提單)而產生的糾紛。
2.關於貨物損失或滅失的爭議。
這種糾紛壹般發生在運輸過程中。產生這種糾紛的原因很多,既可能是托運人自身的過錯,如包裝不良、標誌不清,也可能是承運人的過錯,如積載不當、操作不當、運輸工具選擇不當等。此外,還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損失、損耗,按照風險分擔原則分擔風險。
3.延遲交貨的爭議。
這是指因承運人在合同期後交貨而產生的爭議。產生糾紛的原因主要有:因攜帶物品發生交通事故;由於積載能力,貨物必須延期;因疏忽造成的過境滯留;因為某種原因繞道導致爭執。
4.運雜費糾紛。
這是由於托運人或收貨人故意或過失未能及時或全額支付運費,以及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引起的糾紛。
5.運輸工具損壞糾紛。
這是指由於托運人的過錯造成承運人的運輸工具損壞而引起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