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過期不年檢是違法的。建議及時去年檢,即使年檢期過了,只要處罰完了也可以正常年檢。公安部規定車輛年檢可以提前三個月辦理。車輛年檢不合格,每次罰款200元記3分,扣留車輛。逾期車輛在檢測站檢驗或在車管所辦理《異地驗車委托書》時,也將處以200元記3分的罰款。另外,逾期年檢車輛出險後保險公司不會理賠,逾期年檢車輛上路風險很大。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向註冊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處理涉及該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完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對提交的證明、憑證進行審核,並核發檢驗合格標誌。免檢車輛每兩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辦理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提供交強險憑證和繳納或者免征車船稅憑證,直接向交管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時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壹)營運客車五年內每年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四)摩托車每2年檢驗壹次,4年內1次;4年以上,壹年1次;(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