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碰撞責任劃分如下:
壹,500米內有人行橫道線。
1,在人行橫道線內,且無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全責,行人無責。
2、行人偏離人行橫道線,機動車所有人、行人負第二責任。
3,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行人負主要責任,機動車次之。
4.偏離人行橫道線,車輛靠近時行人突然闖入機動車道並折返。行人全責,機動車不責。
2.無人行橫道的郊區線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和有隔離設施的高速公路)
1,行人突然闖入機動車道,或者突然回頭,這樣急剎車無法避免事故。行人主要負責以上,機動車較少負責以下。
2、行人已經在機動車道,而司機沒有註意,機動車所有人有責任,行人有責任。在夜間視線不好的情況下,也可以認定為同等責任。
三、高速公路、帶隔離設施的高速公路:
行人至少負主要責任,也可以負全責。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壹切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壹次性傷殘津貼、精神損害賠償等。
基礎以傷殘等級鑒定為依據。傷殘等級鑒定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傷殘等級確認後,根據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等情況,確認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受到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1.醫療賠償費用包括哪些費用?
1,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
2.因誤工收入減少;
3、輔助器具補償費和殘疾賠償金;
4.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1.有固定收入:誤工費=誤工費收入(日/月/年)*誤工費;
2.無固定收入:損失時間=損失時間(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證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誤工時間=誤工時間(天)*上壹年度同行業及相近行業職工平均工資(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