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建立黨的管理組織。這是新時期機構編制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則,是黨對機構編制工作領導的重要體現,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履行黨的執政使命的重要保證。堅持黨對機構設置的集中統壹領導,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幹預機構設置。
2.堅持優化、協調、高效。科學合理、權責壹致,科學審慎設置黨和國家機構。優化機構設置,合理配置職能,避免機構重疊,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調。
3.堅持機構編制的剛性約束。實行編制是法制的要求,機構編制壹經確定,就必須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的調整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不得隨意增減機構和人員編制,確保機構編制管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4.堅持瘦身與健身相結合。嚴格控制總量,統籌使用,動態調配,使組織的人力資源得到優化配置。既要防止過度組織,又要避免組織太少導致的工作效率低、服務質量低等問題。
5.堅持機構編制法治化。機構的設立必須依法進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保證機構設立的合法性。同時,通過立法手段,完善機構編制法律法規體系,為機構編制提供法律保障。
組織準備中的註意事項:
1,遵循黨管組織原則。機構設置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以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為根本,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促進機構職能優化、協調、高效為重點,完善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提高效率和效能。
2.遵循優化、協調、高效的原則。機構設置要適應新時代要求,按照優化、協調、高效的目標,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數量與質量、繼承與創新的關系,實現各類機構的有機銜接和協調,形成符合新時代要求的機構職能體系。
3.遵循依法管理的原則。機構設置應當嚴格遵守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管理各類機構,規範和完善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制等事項,確保機構設置在法治軌道上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