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基本規則是什麽?

基本規則是什麽?

基本法存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各行各業,但對於壹個國家來說,基本法就是這個國家的憲法。

憲法是在人類不斷理解和運用基本法律的過程中產生和發展的。只是為了更好地體現和捍衛人類政治生活中的人道主義和自由,遏制和杜絕不平等、不公正等不合理現象,特別是防止肆意侵犯人的尊嚴和自由,才以憲法的名義建立起規範的對政治權力的約束制度,宣布人人享有若幹不可侵犯的權利,特別是政治權力不可侵犯的權利。因此,憲法被視為國家之本、政治之基、人性之本;* * *和諧、民主、平等和自由被宣布為憲法原則;與國家權力相對應的公民權利被宣布為憲法權利;以憲法為基礎的政治秩序稱為憲政。因此,可以說,包含基本價值的根本法是憲法的邏輯基礎,奠定了憲法和憲政的道德基礎。只有這樣的法律才能淩駕於憲法之上,以根本不變的方式賦予憲法根本法的特征,使憲法享有最高權威。這樣的規律包含在人類生活的日常規則中,由我們去發現或描述它們比由我們去創造或發明它們要好。如何論證和解釋這樣壹個規律,顯示了壹個特定國家和文化的理論能力和哲學風格。如何確定和執行這種法律取決於具體國家和文化的法律傳統和制度安排。這樣的規則叫什麽名字,很大程度上是壹個修辭策略問題。我們可以稱之為“客觀規律”、“自然規律”、“最高規律”、“天道”,也可以稱之為“* * *知識”、“基本原理”、“憲法觀念”、“道統”、“天道”,但其性質和地位要牢牢把握。根本法的功能特征在於解決憲法本身的合法性問題,完成憲政在價值來源和邏輯方法上的正當化。其主要途徑是將以人本主義和自由為核心的價值法轉化為政治法和程序法。現代政治法是人民主權,它解決了政治動機和政治合法性的問題。現代程序法是程序理性。7.中國憲政改革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這個法律是壹種代表更高權威來源的正義。它在不同的法律傳統中有不同的認定、論證、敘述和適用。在西方,“自然法”是壹個眾所周知的概念,但在英國、法國和美國,情況卻大不相同。壹般來說,這樣的法律被認為是客觀的、永久的、普遍適用的、至高無上的,國王和議會都必須遵守。

  • 上一篇:湖南警察學院有哪些院系?
  • 下一篇:監獄裏誰負責減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