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軟件著作權人的保護期為作者生前及死後五十年。保護期屆滿前,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軟件登記機關申請延長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得超過50年。在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內,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不因依法發生的繼承活動、許可活動和轉讓活動而改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三條
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和權利保護期為作者生前及死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時間為最後壹個死亡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二、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保護範圍是什麽?
1.軟件著作權保護對象計算機軟件,無論是系統軟件還是應用軟件,都受法律法規的保護。軟件包括計算機程序及其相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是指編碼的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自動轉換成編碼的指令序列的符號指令序列或符號語句序列。程序的目標代碼和源代碼都受法律法規的保護。計算機文檔是指用自然語言或形式語言編寫的文字材料和圖表,用於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測試結果和使用方法,如程序設計說明、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2.軟件著作權保護的範圍計算機程序是指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設備為了獲得某種結果而執行的編碼指令序列,或者能夠自動轉換成編碼指令序列的符號指令序列或者符號語句序列。同壹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壹作品;
3.軟件著作權保護的方式為促進我國軟件產業的發展,提升我國信息產業的創新力和競爭力,國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鼓勵軟件登記,並對已登記的軟件給予特殊保護。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軟件著作權有效或登記申請文件所述事實的初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