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管理條例》和《中央紀委辦公廳關於派駐機構日常管理的通知》,紀檢監察機關派駐工作主要有以下規定:1。構成: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由中央紀委或省市紀委選派,可直接委托所在地方和部門提供服務對象;也可以委托基層紀委牽頭設立。2.職責:紀檢監察隊伍要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要求,履行執紀監督職責,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引導服務對象加強自律規範,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違紀違法問題。3.權限:派駐監督服務對象的紀檢監察組可以進行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對服務對象進行面談和詢問,審查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4.支持和保障:基層黨委要配合紀檢監察組的工作,為其提供便利條件和必要協助,確保紀檢監察組工作順利開展。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對於反腐倡廉建設有什麽意義?派駐紀檢監察機關是反腐倡廉的重要舉措之壹。通過向重點領域和重點崗位派駐紀檢監察組,加強了對各級幹部的監督,規範和促進了各級幹部的作風建設。此外,紀檢監察隊伍可以深入了解和掌握基層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推動工作落實,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有效促進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
派駐紀檢監察機關對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需要各級領導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積極推動,並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同時,紀檢監察組的工作也需要遵循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確保工作安全規範,發揮更好的監督作用。
法律依據:
監察機關執法監督規定第壹條為了加強和規範監察機關執法監督,推進反腐敗工作法制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實踐,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