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貸款擔保人必須是18歲以上,並且是符合條件的加拿大中國公民或印度人。這裏需要註意的是,還包括居住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另外,如果妳是加拿大以外的中國、加拿大公民,妳必須證明妳會在擔保下在加拿大生活。但如果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海外居住,則無法保證,真實身份歡迎更復雜。此外,貸款保證人必須能夠證明,由於殘疾以外的原因,他沒有領取過全社會救助,貸款保證人的工資能夠滿足任何贍養他的人的基本需求,只要在壹些有限的前提條件下符合中低收入規範。
第壹申請人必須與中國、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且年齡在18歲以上,與18歲以上的中國、加拿大公民共同生活。其次,對方的婚姻生活在中國必須是違法的才能結婚。貸款擔保人不需要出示壹定的工資水平,但也必須確認不需要社會救助,在另壹半進入加拿大時,會給其基本數據。在被允許進入加拿大之前,需要檢查醫療和刑事案件。
彼此都要通過另壹半保證的考驗。關鍵其實是檢驗聯系是否真實,是否以移民為目的而簽約。為了證明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必須給出大量的相關證據,比如相互交換財產、旅行、通信記錄、與對方家人的會面、度蜜月等。各種因素都可以證明協會的真實存在,此外還會有招聘面試和答題來驗證協會信息的真實性。
配偶關系說明法律規定配偶:指已經結婚並有夫妻財產約定結婚證的配偶關系。對於加拿大的夫妻來說,在加拿大合法合法登記結婚是必須的。對於海外情侶來說,需要在自己國家有合法的結婚證,在加拿大是非法的婚姻關系。比如加拿大拒絕承認壹夫多妻制,所以即使壹夫多妻制的婚姻生活在居住國是合理合法的,但在加拿大仍然不被承認,所以貸款擔保人將無法為另壹半提供擔保。
CommonLawPartner:指在婚姻伴侶關系下,彼此共同生活至少壹年。這壹年不能總結,要有確鑿的證據給對方看。他們已經同居至少壹年了。定居壹年後,如兩人因外界因素不能再共同生活,但願意恢復同居關系,仍可評估同居伴侶關系。但如果不能共同生活太久,同居生活中的伴侶關系還是很難評價的。
夫妻伴侶:定義是彼此以戀人的名義生活12個月以上,但不存在同居關系。已婚情人和同居生活的另壹半的區別在於,已婚情人不必同居壹年以上。當然,這種聯系的認定是相對困難的,必須確認兩個人因為外界的不可抗拒而難以共同生活。比如在壹些傳統的中國,同性伴侶不能同居,否則會違反當地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因為之前的婚姻沒有及時停止,所以無法生活在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