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首都渥太華被稱為“楓葉之國”。加拿大的政治制度是聯邦制、君主立憲制和議會制,是英聯邦國家之壹。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國家元首和國家象征,但她沒有實際權力。加拿大是壹個典型的雙語國家。
歷史演變:
1867年,英國將加拿大、新不倫瑞克和新斯科舍合並為壹個聯邦,成為英國最早的自治領。此後,其他省份也加入了聯邦。
1926年,英國承認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獲得外交獨立權。
1931年,加拿大成為英聯邦成員國,其議會獲得了與英國議會平等的立法權,但仍無權修改憲法。
1967年魁北克黨提出要求魁北克獨立的問題,它在1976年的省選舉中獲勝。
魁北克在1980年舉行了獨立公投,反對者很多,但問題最終沒有解決。
1982年,英國女王簽署了加拿大憲法法案,賦予加拿大議會制定和修改憲法的全部權力。20世紀下半葉,魁北克部分法語區民眾要求獨立,但在兩次公投(1980和1995)中,獨立黨分別以40%和49.4%的得票率落敗。之後,加拿大修改了相關法律,明確當魁北克公投提出的問題足夠明確,並得到明顯多數的支持時,魁北克可以與加拿大政府協商脫離聯邦。
1982年3月,英國上議院和下議院通過了加拿大憲法法案,經女王批準後於4月生效。從此,加拿大獲得了立法和修憲的全部權力。
1982 4月17日,加拿大議會通過了新憲法,但被英國議會廢除。加拿大將7月1日的自治領日改名為加拿大日,加拿大事實上脫離英國獨立。當聯邦成立時,這個新國家被命名為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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