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派出所如何處理家暴?
(壹)公安派出所應當立即受理並調查處理。應當制止持續的家庭暴力;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給予受害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要立案偵查,並采取其他措施。
(2)與家庭暴力有關的法律條款
民法
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控告、檢舉、移送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以及其他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制作案件受理登記表,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對本單位管轄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2、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但不屬於本單位管轄的,應當在受理後24小時內移送有管轄權的單位,並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誘拐者和自首人;
3.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的事項,書面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被拐賣人、自首人向其他有關主管機關報案或者自首。
二、家暴對家庭成員有哪些危害?
(1)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脅其生命。在我們的調查中,大多數受害者都是在暴力事件中被殘忍殺害的。暴力嚴重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權利。
(2)家庭暴力給社會帶來了不穩定因素。由於未能及時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受害者自己不知道如何通過法律保護自己。在忍受暴力的扭曲心態下,他們采取了法律禁止的措施,導致了惡性事件的發生。給社會帶來了惡劣的後果,極大地危害了社會穩定的局面。
(3)它嚴重影響和破壞了作為社會組成細胞的家庭。
在壹個家庭中,頻繁的家暴必然會影響夫妻感情。當妻子受不了丈夫的暴力時,可以通過選擇離婚、離家出走,甚至打暴力來擺脫暴力,導致家庭的破裂和破壞。
(四)影響兒童正常生活和成長的。
家庭暴力頻發的家庭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影響。尤其是針對孩子的暴力,更容易讓孩子的情緒產生恐懼、焦慮、厭世的情緒。輕者影響孩子情緒,自卑孤獨,影響學習生活。嚴重時,孩子會離家出走,荒廢學業,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第三,家庭暴力是否構成犯罪
家暴壹般不構成犯罪,但如果情節嚴重,涉嫌故意傷害,那麽此時就構成犯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和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依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和傷情鑒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受重傷、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監護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在臨時收容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