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暴力電話
家庭暴力報警有110、122、12338等方式,根據報警記錄和現場勘驗記錄可分為輕傷和輕微傷。需要特別註意的是,家暴受害人報警求助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公安機關的警告期內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也可以電話求助,或者短信、微信求助。
2.反家庭暴力熱線
北師大中國家庭、婚姻與家庭研究中心主任朱義表示,如果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婦聯求助,婦聯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受害人本人想向公安機關報案,報警記錄可以註明家暴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姓名及聯系方式,施暴者姓名,家暴發生時的家暴情況,施暴者是否有過暴力行為。如果家暴已經嚴重影響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安全。“但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家暴案件很難取證”。朱義說,只有法律才能保護受害者的權益,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受害者也應該積極尋求司法機關的幫助;法院可以根據司法解釋確認家暴協議;被害人要求調解的,也可以申請調解;受害者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家庭暴力,以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很難直接界定他們在家庭暴力中應該承擔什麽樣的責任。
3、法律援助熱線
在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情況下,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受害人也可以向婦聯、公安機關、工會、社會組織等法律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對受害人申請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辦理。
4.婦女權利保護熱線
為了保護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我國建立了壹系列反家庭暴力的制度,婦女維權熱線(010-59688618)就是其中之壹。早在2003年5月,民政部就聯合全國婦聯等八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妳我壹起反對家庭暴力”活動的通知》,明確規定建立反家庭暴力“壹站式”服務機制。2005年,民政部還發布了關於家庭暴力的專門警告書。目前,中國婦聯和民政部門共同建立了全國性的“反家暴、救家庭”機制:其中,中國婦聯和民政部門成立了婦聯基層組織——防治家庭暴力工作組;民政等部門設立了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辦公室。
5、精神衛生中心、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咨詢電話。
很多家暴得不到及時幹預。根據我國《家庭暴力條例》,公民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權利。如果家庭暴力沒有得到及時幹預,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婦聯、殘聯舉報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家暴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在這些機構工作人員的建議下,受害者可以向婚姻登記處或民政部門申請撤銷家庭暴力登記或提供法律援助;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家庭暴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告後,可以依法對加害人進行詢問和檢查;也可以根據犯罪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處理。未成年人可以向未成年人保護機構、社會救助管理機構、婦聯、殘聯等機構投訴、反映或者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