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旨在為因經濟困難、法律無知或其他原因無力承擔訴訟費用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中心具體接待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8:30至165438+下午0:30,下午1:30至4:30。值得註意的是,該中心不接受電話咨詢和網上咨詢,當事人需親自到中心咨詢並辦理相關手續。同時,為了更好地幫助當事人,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還提供多種服務,如法律咨詢、訴訟、法律培訓、公益法律服務等。在接待時間之外,當事人還可以通過中心網站或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獲取相關信息和服務。總之,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的設立是為了給那些負擔不起訴訟費用的人提供幫助和支持。如需法律援助,請及時咨詢中心。
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什麽樣的法律援助?我需要符合什麽條件才能獲得法律援助?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主要為因經濟困難、法律無知或其他原因無力承擔訴訟費用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法律咨詢、訴訟代理、法律培訓、公益性法律服務等。需要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家庭年收入低於本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2.訴訟涉及的權益沒有過錯或違法行為;3.沒有收入或收入很低,無力承擔訴訟費用。具體情況需要在當事人提交相關材料審核後確定。
嘉定區法律援助中心積極履行職能,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援助服務,提高了公正司法和法制建設水平。如需法律援助,請及時到中心咨詢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五條應當及時受理申請,認真審查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和案件情況,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員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在法律援助範圍內給予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