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駕駛座位上必須有持有相應駕駛證的駕駛員或合格的教員。
2.符合要求。
辦理駕照的流程壹般如下:
1,學習駕駛理論知識:首先需要學習駕駛理論知識,可以通過自學或者在駕校上理論課來學習。
2.報名參加考試:學習完理論知識後,需要到當地運管部門或駕校報名參加駕考。
3.參加理論考試:根據考試時間、地點,到指定地點參加理論考試。考試合格後,可以參加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
4.面試和體檢:在通過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後,需要進行壹次面試和體檢,以確保妳的健康和駕駛技能符合要求。
5.駕駛證審驗:通過以上考試審核後,即可取得駕駛證審驗資格,到當地運管部門領證。
申請駕照需要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明:身份證;
2.照片:2寸彩色證件照;
3.學習證明:通過機動車駕駛培訓並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學習證明;
4.體檢證明:按要求進行體檢,取得體檢證明;
5.考試合格證明:本人通過科目壹、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取得合格證明;
6.申請表:填寫並簽署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綜上所述,補證要根據當地交管部門的具體要求,比如是否需要提供體檢證明等。建議您了解當地的具體規定,在換證前準備好相應的材料和費用。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以上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應當提交省衛生廳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