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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法律解析:這裏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征收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的補償,不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同類市場價格,並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這裏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會根據年度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相應的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居民參考。住宅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或者統拆統建的,對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包括六項:①拆遷補償;②裝修補償費;③搬家費、過渡費;(4)電話、有線電視、空調、煤氣等拆遷補償;⑤圍欄、地面、道路補償費;⑥提前搬家獎勵費。其中,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補償包括:①原房屋補償;②購房補償;③區位補償;實行統壹拆遷、統壹建設的,拆遷補償包括:①原房屋補償;(2)住房補貼。非住宅房屋拆遷,對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包括七項:①拆遷補償;②裝修補償費;(3)電話、有線電視、空調、煤氣等拆遷補償;(四)圍欄、地面、道路補償費;(5)設備拆除、安裝和搬遷費用;⑥停業賠償;⑦特殊行業設備無法搬遷重裝的補償。其中,設備拆除、安裝、搬遷費用和停業補償費以搬遷補償費為基礎計算。拆遷補償包括原房屋補償和區位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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