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民法典中的婦女權益保護

民法典中的婦女權益保護

我國《民法典》通過在壹定期限內限制男方在離婚訴訟中的離婚權來保護女方,因此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如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有關於離婚婦女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特別是關於婚前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女方婚前擁有的財產不因結婚而轉移,離婚後仍歸女方所有。關於離婚和離婚後財產分割的規定,體現了照顧婦女、弱者、無辜者和受傷者的傾向。

壹、離婚監護權的分配:

1.壹般兩歲以下子女由女方撫養,但女方有下列情形的,子女也可判給男方撫養,具體如下:(1)女方患有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疾病。(2)女方雖有條件撫養孩子,但不願意撫養孩子,甚至會發生虐待等事件。這時候男方自願要求撫養孩子,男方也可以取得孩子的撫養權。(3)女方沒有條件撫養孩子時,男方可以撫養孩子。

2.當離婚雙方達成協議,不滿兩歲的孩子由男方撫養,且男方能保證孩子健康成長時,孩子的撫養權可判給男方。

3.對於年滿兩歲的子女的撫養權,不育的配偶和如果夫妻壹方有其他子女而另壹方沒有優先撫養權。

4.在夫妻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如果有可以撫養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子女對老人不反感,則有優先撫養權。5.對已滿十周的兒童的監護權的歸屬應結合兒童的主觀想法。

二、男方不得提出如下離婚申請:

1.女方懷孕;

2.女方在分娩後壹年內;

3.婦女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壹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1059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對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壹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

  • 上一篇:案件查詢在什麽網站上?
  • 下一篇:南京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