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在壹定期間內由於某種原因不能履行監護職責的,可以將部分或者全部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
妳女兒去澳洲暑期實習,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在此期間,為了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使館通常會要求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簽署委托書,將監護委托給他人(或機構),並對委托書進行公證。
托管委托書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證明簽署托管委托書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辦理監護委托書公證,需要監護人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簽署委托書。壹般情況下,需要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與被監護人的關系證明、被監護人的身份證、起草的委托書等。委托書的內容應當包括監護人、被監護人和委托監護人的基本信息,委托監護的事項和期限等。
需要註意的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即使離婚,也享有法定撫養權。因此,委托第三方保管時,雙方需要簽署委托書。此外,未成年人獨自出國留學,或與監護人以外的人出國旅遊或探親時,使館或相關機構通常會要求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對監護委托書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