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不少律師事務所,有幾百甚至上千的律師,還聘請了財務人員、管理人員、設計人員等全套必要的工作人員。律所雖然不是企業,但已經具備了企業的屬性,追求利潤,計算成本。許多律師擔任各種企業家協會和商會的副會長。從這個角度來說,有些人把律所的負責人和合夥人視為企業家,律所的負責人壹般被稱為“主任”。律師主管的時候是張主任,張主任按照通常對企業家的稱呼也可能叫“張總”。
律師不願意做企業家就是這種情況。律師更多的是和企業家打交道,為企業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律師壹般不認為自己是企業家。其實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無非是壹個法律供給者。這和壹個提供設計服務或者金融服務的公司沒什麽區別。區別在於兩點。第壹,律師除了營利之外,還具有國家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性質,所做的事情除了職業特點之外,還有壹定的政治功能。第二,律師事務所的經濟體制是合夥制。對外連帶責任是無限的,而企業壹般以公司全部財產承擔有限責任。
由於沒有法人制度,律所實際上阻礙了其規模擴張和復合經營。律師更註重法律服務的結果和專業水平的提高,而不是利潤和絕對規模。律師的服務壹般不是批量生產的,律師更像是手藝人。壹件案子有自己的工藝,需要用工匠精神去打磨。
很多律師在面對企業家的時候會羨慕企業的規模和利潤。其實,只要專業水平好,企業家對律師是充滿崇敬的,不專業的律師是得不到別人尊重的。事實上,如果壹個企業規模大,利潤高,但產品粗制濫造,那就是奸商,甚至可能違法犯罪,所以沒什麽了不起的。現在很多企業家都想做壹個民族品牌,用產業幫助國家發展,而很多律師也不僅僅是著眼於壹個案件的運作,更多的是考慮這個國家的命運和法治的進步。這就是家國情懷,不管在哪個行業,認真做就能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