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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土地法要點

柬埔寨公民可以擁有獨立的土地所有權。根據2010的所有權法,居住在柬埔寨的外國人也可以擁有某些房產的產權。

但這些所有權僅限於有轉租產權的建築,轉租產權只在新建公寓樓才有。

根據分租產權條例,外國投資者不能合法擁有底層公寓,所有外國投資房屋的比例最多只能達到壹棟共管建築的70%。

盡管如此,外國人可以租賃壹棟有土地的房子長達50年,並可以再續租50年。

對於新房的購買者來說,柬埔寨的土地產權分類非常混亂。下面我們來深入了解壹下在柬埔寨買房的三種方式,以及對柬埔寨房屋所有權和土地產權的壹些錯誤認識。

從1975到1979的土地產權記錄全部被銷毀,也就是說戰後幾乎無法證明所有權。1989年柬埔寨通過土地法,2001年通過土地私有制修訂版。

2001土地法創設了發放土地產權的土地登記制度,至今仍適用。自那時以來,已向柬埔寨居民發放了200多萬份地契。

目前,房地產所有權的土地產權形式有三種:硬產權、軟產權和公寓樓私有制——即轉租產權。此外,還有壹個高度安全的LMAP產權。

1)硬產權

硬產權是柬埔寨最強有力的房地產所有權形式,也是最好的土地產權。

硬產權證書由國家土地管理和規劃局頒發。

硬產權包括國家土地部門和土地辦公室完全認可的詳細信息。

轉讓硬產權時需要繳納4%的轉讓稅。

2)軟產權

軟產權是最常見的所有制形式,柬埔寨最常見的是土地產權。

這是當地政府認可的壹種土地產權形式。

軟產權由地方行政區或區辦事處發放,而不是在國家壹級發放——但這也是壹種所有權的方式。

為了避免交易稅和其他費用,大多數房地產交易仍然以軟產權的形式進行。

然而,大多數新住房項目的交易都是以硬產權的形式進行的,因為硬產權是最長期和最可靠的土地產權形式。

3)私人所有權

* * *私人擁有共管公寓是壹種新的所有權形式,允許外國投資者合法擁有柬埔寨房地產。

最常見的是分租產權。

分租產權是繼土地產權之後的壹種常見形式,但發展迅速。

2010年5月24日,外資所有權法頒布。

這項法律限制外國人擁有公寓。外國人仍然無法獲得土地產權。

* * *共管公寓是指擁有多個所有者的壹棟或多棟建築。建築的某些部分是壹個業主獨享的(獨立公寓),某些部分是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區域)。

分租產權最近已經擴展到商業建築,尤其是共享辦公樓。

4)土地經營項目產權(LMAP產權):

LMAP(土地管理項目)產權制度由世界銀行引入柬埔寨,通過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和建設部門提高土地產權的安全性。

在這種模式下,中國所有的土地都必須用GPS坐標登記。

如果妳已經擁有LMAP產權,並與周邊各方達成邊界協議,那麽所有邊界爭端都可以解決。

為了在柬埔寨擁有外資房,獲得有價值的房產,妳要做好盡職調查,任何情況下都要花時間。

為了清楚地了解所有的問題,明梁軍強烈建議在租房時尋求有經驗的當地人的幫助,或者通過可信任的房地產經紀人。當然,最安全最簡單的方法是購買國內開發商或柬埔寨當地大型開發商開發的、最近開始銷售的商業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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