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調整社會保險關系的專門法律,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實施具有以下重要意義:
1.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社會保險法》把黨中央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轉化為基礎性、穩定性的國家法律制度,必將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國家長治久安發揮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2.使中國社會保險制度的發展完全納入法制化軌道。《社會保險法》規範了社會保險關系,強化了政府責任,確定了社會保險各方的法律責任,使社會保險制度更加穩定和規範。特別是實施社會保險法,要制定壹系列法律法規,推動社會保險法制化進入全面發展的新階段。
3.為促進整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科學發展提供了進壹步的法律保障。《社會保險法》建立了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制度,從法律上破除了阻礙各類人才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和勞動者流動的體制障礙,有利於形成和發展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社會保險法》進壹步規範和明確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社會保險權利和義務,有利於促進勞動關系的穩定與和諧。《社會保險法》的頒布,與此前頒布的《勞動法》、《公務員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壹起,構成了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完整的頂層架構,對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在法治軌道上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