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壹,當法律重疊時,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法律規定盜竊罪的,壹般適用。同時還規定了盜竊槍支彈藥罪,這是壹個特別的規定。當壹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了兩種社會關系時,就發生了特別法與普通法的競合。因此,在處罰上,壹般適用特別法對競合犯嚴重侵害社會關系罪定罪。第二,當法律交叉時,復雜法優於簡單法:如果行為人為了達到殺人的目的而實施爆炸,則構成爆炸犯罪。法律規定的殺人罪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權,這是簡單的法律,而刑法規定的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公私財產權利,這是復雜的社會關系,也是復雜的法律。復合法規定的犯罪對社會關系的侵害性質比簡單法規定的犯罪更為嚴重。因此,當“競合犯”所觸犯的法律交叉時,壹般選擇復雜的法律進行處罰。第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重法原則優於輕法:如果法律規定了“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則兩罪之間存在競合關系。但法律規定,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罪規定,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顯然,詐騙罪規定的法定刑比招搖撞騙罪更重。應當適用重法優於輕法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壹條* * *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和情節、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第六十二條犯罪分子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或者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限度內判處。第六十三條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幾個量刑幅度的,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壹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雖然犯罪分子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判處法定刑以下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