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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不值得提倡。

1,值得推廣

2.生活經驗

3.會遊泳

4、會應急救援

5.留下證據

1.我同意,我很勇敢。至少這種精神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是值得提倡的。但是,我反對逞強。因為往往我們很勇敢,卻得不到好的結果。扶老人,扶受傷的老人,最後的結果是被老人敲詐(我絕對相信這種現象是少數,但因為案件被媒體無限放大,成了社會上人人罵的老鼠),或者看到別人溺水,閃電跳入水中去救,但都淹死了。到底應該如何面對兩敗俱傷,兩敗俱傷的結果?於是,我想到了另壹個詞,就是見義勇為。

我們都知道,人要在這個社會生存,需要經驗,需要理性的頭腦,需要強大的分析能力。我們不能憑沖動做任何事情,但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有足夠的知識來支撐我們的沖動。也許我的觀點會有點固執,但我個人認為,如果壹個人沒有足夠的閱歷,沒有助人為樂的閱歷,沒有救人於危難的閱歷,沒有人生的閱歷,那還不如不勇敢。比如我們要救壹個溺水的人,就需要經驗,經驗包括幾個方面。

3.首先,我們需要知道如何遊泳。只有當我們知道如何遊泳時,我們才能救壹個人。而如果妳不會遊泳,那麽妳只能給後面被救的人添亂。因為他們不僅要救溺水的人,還要不遺余力地救妳這個救命恩人。如果不會遊泳,最好幫助落水者呼救,及時呼救,或者四處尋找可以幫助落水者的東西,比如壹根長棍或者繩子。也許大家會說,在那種場合做這壹切都是徒勞的。其實我個人認為,在那種情況下,任何壹種救助行為,只要不是壹時沖動,都能給受害者壹些幫助。

4.第二,我們需要緊急救援。當溺水者被有能力的人救上岸後,我們如何對其進行生命復蘇,如何按壓其胸部,如何做人工呼吸?這些我們都應該掌握了。事實上,對於中國人來說,我們沒有研究過這些應急能力,更不用說系統地研究了它們。但在美國的課堂和小學裏,會有專門的急救課程,讓孩子從小掌握壹些急救的方法和手段。在這方面,我認為中國的教育機構也應該重視這方面,並加以改進,讓緊急救援進入中國學生的課堂,成為中國未來的明星和棟梁必須掌握的生存手段。當然,這也是壹種助人自助的手段。

當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需要壹個體驗,那就是留下證據。有時候,幫助了別人之後,卻得不到好的結果。那是因為人是不可預測的。被救的人不壹定是高素質的人。他們對金錢的追求高於感恩。所以妳在救助別人的時候,要保存或者保留壹些證據,證明自己不是肇事者,而是救助人。其實以前中國做好事的人根本就沒想過。之所以現在救援人員已經為此做好準備,是因為中國現狀的變化,好心人不得不做好準備。所以,對於救援人員來說,這些經歷都是必須的。只有當妳有了這些經驗,妳才能幫助別人,而當妳幫助別人的時候,妳就不會讓自己陷入困境。這樣會不會比見義勇為的方式更救命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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