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證是指規劃部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土部門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國土部門的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五證辦理妥當後,壹般樓盤樓盤都可以上市銷售,購房者也可以放心購買。開發商賣五證不全的房子怎麽處罰?
如果開發商五證不全,賣房是違法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開發商。處罰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
在開發商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情況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已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不超過已支付購房款兩倍的賠償責任,即規定了對開發商欺詐行為的懲罰性賠償。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未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銷售商品房的,責令停止銷售活動,並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這個規定的意思是,開發商在五證不全的情況下賣房是違法的。並且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任何協議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妳買的房子“五證”不全,開發商不能向房管局備案,更不用說為購房者辦理房產證。
希望以上內容對妳有幫助。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已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根據商品房預售情況,開發建設投資已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書。
商品房預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相關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