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造價是指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其他建設費用、預備費、建設期貸款利息、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以及按照國家和省規定計入的相關費用。
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是指用於計算、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標準,主要包括:
(壹)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概算定額及其基價表;
(二)預算定額、消耗定額及其基價表;
(三)費用定額、工期定額、勞動定額、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
(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
(五)人工、材料設備、施工機械的價格;
(六)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估價依據。
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制定應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並組織專家審定。
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和概算定額應當編制並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省發展改革、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聯合發布。其他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布。
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修訂、補充和解釋由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定價活動的內容
建設工程計價包括以下內容:
(壹)編制和審查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招標標底、投標報價和竣工結算;
(二)同意並確認工程合同價格;
(三)工程計量與支付:
(四)辦理簽證變更和工程索賠、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
(五)工程造價的全過程控制。
測定和控制原理
建設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分階段合理確定,並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有效控制。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主要使用國有資金投資(以下簡稱國有資金投資)並實行招投標的建設項目基本建設程序,未經省人民政府批準,不得隨意變更和簡化。
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控制設計預算,設計預算控制施工圖預算,施工圖預算控制工程結算,招標價格控制中標合同價格。
經批準的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是工程造價的最高限額。投資概算、設計概算和修改概算壹經批準,不得隨意突破。確需調整的,須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工程計價範圍或提高或降低工程造價。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