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的法律規定,婚內出軌是否涉及犯罪?
壹、婚姻法關於出軌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91條因下列情形之壹致離婚損害者,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夫妻間的不忠通常被稱為“婚外情”。我國夫妻間的不忠行為有三種,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指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關於通奸的法律後果:通奸不在我國現行民法典需要承擔過錯賠償責任的過錯行為之列,即無過錯政策對通奸壹方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嚴格來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實踐中,法院壹般會考慮夫妻財產分割,適當照顧無過錯方,即讓通奸方適當分割財產。
2.同居:最高法司法解釋對此的定義是“有配偶而婚外有異性,不以夫妻名義連續穩定共同生活的人。”
同居的法律後果:這是民法典明確規定的錯誤行為。行為人是過錯方,對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理論上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還有用他的個人財產進行賠償的可能。
3.重婚罪:配偶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周圍人認為是夫妻的,是重婚罪;另外,明知他人有配偶也是上述行為,也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後果:構成重婚罪,婚內無過錯方在離婚時仍然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只是需要根據刑法規定承擔刑事責任。
2.婚內出軌是否涉及犯罪?
出軌壹般是指: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有外遇是違法的,但是根據具體情況,違法的法律後果是不壹樣的。
事實上,婚內出軌不僅會招致社會道德譴責,還可能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軍人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兩種刑事犯罪都是針對嚴重的“作弊”行為。如果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只能依靠道德輿論譴責向作弊者施壓,而不能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