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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學什麽?

建築工程專業學習工程力學、土力學、測量學、建築建築學、結構工程的基本理論和知識,具備從事土木工程項目規劃、設計、研發、施工和管理的能力,可在房屋建築、地下建築、隧道、道路橋梁、礦山等設計、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資開發部門從事技術或管理工作。

畢業生應具備以下知識和能力:

l自然科學基礎紮實,人文社會科學基礎好,外語綜合能力強;

2.掌握建築設計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獨立進行建築設計和以各種方式表達設計意圖的能力,具備初步的計算機文字、圖形和數據處理能力;

3.了解中外建築史的發展規律,掌握人體生理、心理、行為與建築環境的關系,經濟知識、社會文化習俗、建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本知識,建築邊緣學科、交叉學科的相關知識;

4.掌握建築結構和建築設備系統與建築安全性、經濟性、適用性和美觀性的關系,建築結構的原理和方法,常用建築材料和新材料的性能等基本知識。具有合理的選擇和壹定的綜合應用能力,多工種間有壹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5.具備項目前期策劃、建築設計方案、建築施工圖的能力,具備建築美學素養。

擴展數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飾工程。

顯然,建築工程是建築工程的壹部分。與建設項目的範圍相比,建設項目的範圍相對狹窄。特指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故又稱房屋建築工程。

因此,與房屋建築不相適應的橋梁、水利工程、鐵路、港口工程、地下隧道等不屬於建設工程範疇。

學習建築工程方向的學生,未來主要從事以下工作:

1.勘測工作:勘測和測量房屋所在地段的地質和地形;提供地質、水文資料和地形圖;對建築結構基礎的設計提出建議;對不良地基的處理提出了建議。

2.結構設計工作:確定建築結構所承受的荷載,合理選擇結構材料;正確選擇結構體系和結構形式;解決結構承載力、變形、穩定、抗傾覆等技術問題;解決結構的連接構造和構造方法。

3.施工工作: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現場布置;確定施工技術方案,選擇施工設備;建築材料的采購、檢驗和使用;熟練的技術人員和勞動組織;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4.項目經理的主要工作:項目經理的工作;監理工程師的工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建築工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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