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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總承包費包含哪些費用?如何計算

其他總承包費。指建設單位應當分攤的費用和稅費計入總承包相關項目,並按照合同約定向總承包單位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壹)勘察費、設計費、研究試驗費。

(2)土地租賃和補償費。

指建設單位在建設期內按照租賃土地使用權合同約定支付給總包單位的費用,以及土地復墾和植被恢復費用。

(3)稅費。

指建設單位根據合同約定向總承包商支付的各種稅費(如印花稅、應繳納的增值稅及在此基礎上計算的附加稅等)。

(4)總承包項目施工管理費。

指建設單位根據工程建設合同支付給總承包商的管理費用。包括:人員工資及相關費用、辦公費、辦公場所租賃費、差旅費及交通費、勞動保護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生產工人招聘、技術圖書資料(含軟件)、業務招待費、工地津貼、竣工驗收費及其他管理費用。

(5)臨時設施費。

指建設單位為修建、維護和拆除臨時水、電、路、電信、氣工程和臨時倉庫、生活設施等建築物,向總承包單位支付的未計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的攤銷或租賃費,以及鐵路樞紐租賃費。

(6)投標費用。

指建設單位根據合同約定,為材料、設備采購、工程設計、施工分包等招標和總承包向總承包單位支付的費用。

(七)咨詢和審計費。

指建設單位根據合同約定向總承包商支付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工程咨詢和工程審計的費用。

(八)檢驗費。

指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總承包單位的工程檢驗、設備檢驗、負荷聯合調試費、聯合調試費及其他未計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的檢驗和試驗費用。

(9)系統集成費。

指建設單位根據合同約定支付給總承包商的用於系統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費用(如網絡租賃、BIM、系統運維等。).

(10)其他專項費用。

指建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向總承包商支付的費用(如財務費用、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費、工程保險費、訴訟費等。).

財務費用是指在建設期內提供履約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款支付擔保以及可能的資金籌措所發生的費用。

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費是指在建設期間為獲得專利、專有技術、商標和特許經營權而發生的費用。

工程保險費是指在施工期間為投保建築工程、安裝工程、機械設備和人身安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壹切險、工程質量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不包括已計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的施工企業財產和車輛保險費。

律師費是指施工期間聘請法律顧問的費用,可能用於仲裁或訴訟,以及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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