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聲音的大小,如果達到噪音水平,可以報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噪聲標準》第二條。
1.療養院區、高級別墅區、高級酒店區,白天50分貝,晚上40分貝;
2.以住宅、文教機構為主的地區,白天55分貝,晚上45分貝;
3 .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白天60分貝,夜間50分貝;
4.工業區,白天65分貝,晚上55分貝;
5.市內道路交通幹線公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幹線,白天70分貝,夜間55分貝(夜間指22時至次日淩晨6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本法所稱社會生活噪聲,是指除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和交通噪聲以外,因人類活動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
在城市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商業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設備和防治環境噪聲汙染的設施的狀況。
鄰裏和樓層之間的生活噪音。
這種報警相對容易處理。接警後,民警會先上門了解情況,向對方說明相關因素,做好針對性工作,壹般能當場解決問題。當然也有壹些因為作息時間不同而產生的噪音,比如有的人晚上工作,白天在家休息。在這種情況下,警察在處理警情的過程中可以給當事人壹些好的建議,比如用布把凳子腿包起來,深夜回家穿軟底鞋不穿皮鞋,開車回小區盡量少按喇叭。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可以咨詢律師來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