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高經營者的版權意識。
目前,KTV經營者版權意識淡薄,普遍缺乏版權知識和版權法律風險的觀念,在經營過程中缺乏自覺繳納版權使用費的意識。但國家保護版權的力度在加大,歌曲權利人的意識也在逐漸增強。向權利人支付版權使用費是KTV行業未來運營的必然趨勢。因此,應加大版權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力度,將法制宣傳工作納入常態工作。
(二)完善音樂庫的管理措施。
版權使用費的標準是KTV版權糾紛中雙方爭議的焦點。目前全國KTV作品版權使用費標準不統壹,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不完善,內部管理混亂,收費行為不透明不規範。收費標準過高,設置不合理,不利於KTV行業的健康發展。建議對目前KTV行業經營中存在的版權使用費問題進行調查,為版權人和KTV經營者之間形成科學合理、符合KTV行業發展實際的版權使用費收費標準提供參考意見。條件成熟時,制定更加細化合理的收費管理辦法,根據時間和地點確定收費標準。在確定收費標準時,可以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合理分配各方經濟利益。在操作上,有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通過制定行政規章制度,通過試點逐步推廣和規範。
(3)建立健全行政和司法版權調解機制。
根據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浙江省著作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經當事人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調解著作權糾紛。面對KTV不斷出現的版權糾紛,行政部門可以建立健全行政協調調解機制,建立健全版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行政調解機構,發揮行政協調優勢,調解KTV版權糾紛,及時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群體性事件發生。
如果能給出詳細的信息,可以給出更詳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