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程序代碼借給他人是非法的原因:
2020年2月,新型冠狀病毒已被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對甲類傳染病采取防控措施,甲類傳染病為全球性流行傳染病。根據我國傳染病法律法規,違反《傳染病防治條例》的,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更有可能構成犯罪,受到刑事處罰。
健康碼作為個體唯壹的動態記錄,承載著流量等個人信息。這是國家衛生委員會等部門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發布的防疫措施,所有市民都應遵守。將自己的衛生編碼借給他人或者借用他人的衛生編碼,將提供虛假的衛生編碼信息,擾亂疫情管理秩序,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因此,雙方出借、借用衛生碼都是違法的。
將旅程代碼借給他人的法律後果:
1.違反相關防疫規定與防疫人員發生沖突的,公安等部門會對肇事者進行行政處罰,包括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拘留等。;
2.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涉及違法犯罪。根據行為人的違法行為,可能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當前,“外防投入,內防反彈”的疫情防控任務依然艱巨嚴峻,不可控風險較多。因此,應積極響應防疫政策,遵守防疫法規,主動忠實履行報告程序,不瞞報、漏報、謊報、緩報,實行居家隔離,配合防疫檢查,不輕信謠言。知道或發現類似“黃碼”的人借“綠碼”,有人離開已采取管理措施的住所,或有人來自已采取管理措施的住所,應及時向當地社區、醫院、公安部門如實報告,不得為他人隱瞞或撒謊,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闖入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和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330條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糞便進行消毒的;
(三)允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禁止從事的容易傳播該傳染病的工作的;
(四)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傳染病防治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