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勞動者從事正當勞動時,相關用人單位和社保公司會對這類人的特定受害人進行相應的補償,以保護其合法權益。腳傷導致工傷的賠償標準有哪些法律規定?下面我會給妳相應的回答。
壹、腳骨折受傷應該怎麽賠償?
1.醫療費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2.帶薪停工期間(工傷治療和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支付;
3.單位負責帶薪停工期間護理的需要;
4.住院期間,按當地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
5.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足跟骨折,視治療恢復情況而定。壹般來說,十級傷殘是沒有問題的,賠償金額在4-6萬元之間(主要是相關醫療費用、壹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勞動關系後的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
6.工傷賠償:
(1)繼續在公司工作且不辭職的,可按《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壹次性傷殘津貼,9級工傷9個月工資,10級工傷7個月工資。
(2)選擇辭職的,可享受壹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及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金額由各地自行確定,各地區賠償金額不壹。可以撥打12333咨詢當地勞動部門。
二、足部骨折的工傷認定
1.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公司在事故發生壹個月內申報。公司不申請的,由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壹年內申請鑒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壹般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治療後出現殘疾且傷情相對穩定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壹般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申請;
3.根據傷殘等級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主要賠償有:醫療費、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壹次性就業補助金、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期間工資、夥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妳沒有勞動合同等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妳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存在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有哪些法律規定?這種賠償標準主要是根據相關勞動者的工傷報告做出相應的賠償。包括職工醫藥費、營養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的報銷。還需要對這類勞動者進行工傷賠償,保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