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教師資格考試是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舉辦的正式教師資格考試。2012之前教師資格證考試由各省自行組織。主要針對需要取得非師範專業教師資格證的學生。(教師專業學校直接頒發教師資格證)
自2012起,教師資格考試納入試點統考與省考相結合的模式。到2018,將除新疆、內蒙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份納入教師資格統壹考試,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筆試,地方教育考試機構管理。主要針對需要取得通用和非通用專業教師資格證的學生。
中國公民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入學,具有教師資格的教師是法律要求且願意工作的。教師可以申請並依法承認幼兒園教師、小學教師、初級中學教師、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資格。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1.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委員會發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二級以上。
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根據省教育廳安排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輔導班,由省教育廳組織考試合格。(學歷是師範畢業,教育學和心理學免試。)
3.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畢業生在申請教師資格時,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講座(講座分為面試和試聽課)。(能提供3個月以上任教證明的師範專科畢業生,免教。)
4.根據《縣級以上定點醫院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體檢標準和辦法》的規定,身心素質良好,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
5.報名必須有學歷,身份證,照片。
6.沒有教師資格證的,上不了正規機構。
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法律職業許可制度。最早的教師資格制度始於佛蒙特州1782。後來,西方主要國家也建立了教師資格制度。上世紀中葉,許多國家掀起了教師專業化的浪潮,尤其是發達國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