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面試通過了,才不會發證書,需要申請確認。鑒定是有壹定時限的。必須在壹定時間內認定,否則面試成績在壹定時間內無效。
政策解讀
1.教師資格國家考試的依據是什麽?
教師資格考試是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重要舉措,是根據《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開展的考試項目。
2.教師資格證國考的意義是什麽?
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教師是關鍵。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完善並嚴格執行教師職業準入制度,是壹項重要任務,也是建立健全中國特色教師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對提高教師整體素質、提高教師社會地位、吸引優秀人才從教、推動教育改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3.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目標是什麽?
通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建立教師資格考試國家標準,完善考試內容,強化職業道德、心理素養、教學能力和教師專業發展潛力,改革考試形式,強化考試管理,完善考試評價,指導教師教育改革,嚴把教師職業準入關,結合新教師公開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國標、省考、縣聘、校用”的教師準入和管理制度。
4.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主要原則是什麽?
整體設計,分步實施。統籌設計教師職業準入制度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在部分地區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因地制宜,分區指導。試點省份根據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教學大綱,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實施,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以人為本,公平,有選擇性。我們以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事業為宗旨,為考生提供專業的考試服務,並提供許多機會和便利條件。堅持考試的科學性、規範性、公平性,擇優選拔樂於教書、適合教書的人取得教師資格。
參考資料:
教師資格證的認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