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教育法律責任有哪些類型?

教育法律責任有哪些類型?

您好,教育法律責任的種類如下:

1.行政法律責任: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違反行政法律法規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

由於教育法具有行政法的性質,行政法律責任是違反教育法的最主要的法律責任形式。

行政處罰是指GJXZ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規的組織或者個人實施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罰有很多種。根據GJ教委1998發布的《教育行政處罰實施暫行辦法》,教育行政處罰主要有10種:(1)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非法頒發、印制的學歷證書;(四)撤銷非法舉辦的學校和教育機構;(五)取消頒發學歷、學位等學業證書的資格;(6)取消教師資格;(七)暫停審查和申請認可;(八)責令停止招生;(九)吊銷辦學許可證;(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處分是GJGG或企事業單位對其下屬人員采取的紀律措施。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開除。

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針對的是不同的主體。行政處罰可以針對所有違反行政法規的公民和組織,而行政處罰針對的是違反行政法規的體制內的人,比如學校的直接負責人和學校的教師。

二、民事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民事違法行為而產生的法律後果。

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公民、法人因過錯侵害GJ集體財產或者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民事責任的主體是公民和法人。典型的民事侵權行為是違約和侵權。

三、刑事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在刑事違法中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

追究教育刑事法律責任,是對違反教育法者最嚴厲的法律制裁。

以上是問題的回答,希望對妳有幫助!

  • 上一篇:交警讓交通違章者“送朋友”。如何看待這種做法?
  • 下一篇:借網貸,逾期600多天,違反刑法第193條的催收,會坐牢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