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的規定是什麽?
三倍工資的法定假日:
1,過年,1天(10月1天);
2、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1天休息(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放假3天(65438+10月1,2,3)。
二、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計算
法定節假日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8×小時× 300%。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如果公司願意,是可以的;但在支付了三倍工資後,公司沒有請假的義務。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向在此期間加班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不得以休假代替。
3.國定假日的三倍工資包含當天的基本工資嗎?
很多人認為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只有兩倍,金額是三倍,這是錯誤的。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批復》第四條明確規定,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額外工資。註意是“額外支付”,因為法定節假日是帶薪日,所以如果加上這個數字,實際上妳壹天的工作會得到4倍的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壹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也就是說,法定節假日是帶薪日,勞動者即使在家休息,不加班,仍然有“1倍”的工資。加班的三倍工資是基於加班行為,不應該包括這個工資。
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1.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我國的法律法規嚴格保護我國勞動者的權益。這時候需要註意的是,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只有11天是三倍工資,其余都是兩倍工資。這個時候就需要勞動者有壹個清醒的認識。為了知道假期加班能掙多少加班工資,以免發生權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