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的情況符合不應當公示的情況,可以書面告知法官,要求他不要公示;如果是應當公示的判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刪除自己的身份信息和住址。
就法律、實踐和解決辦法而言,刪除文書並不是唯壹的解決辦法。我們應該更加理性地面對和解決問題,通過法律程序保護當事人的權益,而不是簡單地以自己的意願為由。裁判文書網作為壹個公共平臺,它的存在是為了更好地增強司法公正和人們的法律意識。在尊重法律和平臺規則的前提下,促進其更健康、更公平、更透明的發展,為更多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適用的刪除方法
根據裁判文書網的相關規定,申請人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刪除:
1。司法人員審核並刪除。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需要向當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材料並獲得批準。審核通過後,裁判文書網將被刪除;
2。自己刪除。裁判文書網還提供了自刪的方式。申請人可通過裁判文書網“刪除申請”頁面填寫相關信息,裁判文書網將對信息進行審核,情況屬實的予以刪除。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關於在互聯網上公開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四條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在互聯網上公布:
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調解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生效,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確需公開的除外;
(四)離婚訴訟或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和監護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網上公布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未在互聯網上公布的裁判文書,應當公布案號、審理法院、判決日期和不公布的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