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對法治教學活動有更深刻的理解。
本次觀察活動涵蓋了兩個年齡階段,四年級的“父母無聲的愛”和六年級的“我們受到特殊保護”和“公民的基本權利”。對於難懂的法律知識,兩位老師講得很清楚。
比如第壹課《我們受到特殊保護》,張燦老師引導學生學習和理解我國保護未成年人的專門法律,培養學生學法、知法、守法的觀念,幫助學生自覺運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張老師在課前通過課前交流,讓學生們說說未成年人是什麽樣的,有什麽特別之處,並介紹了“我們是被特別保護的”。
正是因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他們的權益容易受到侵害。怎樣才能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引入新課“特別法保護”。
第二,課堂活動的設計必須面向全體學生,讓每個學生都有學習任務參與。
課程標準提出,課程活動的設計要面向全體學生,讓每個學生的學習都得到發展。但每個學生在學習和學習方法上的興趣、天賦和能力是不壹樣的,學習能力也是不壹樣的,這壹點要註意。
第三,讓學生暢所欲言,討論時不要限制學生。
張老師在講授《公民的基本權利》課程時,讓學生自己探索,鼓勵學生以聊天的形式來上課,讓學生傳播思想,成立學習小組,讓學生互相交流,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過程結束後,各組先回答,然後互相配合,沒有過多幹預。
四。缺點和未來計劃:
1,我的教學還是以傳統方法為主,缺乏創新意識,學生的學習習慣沒有得到很好的教育。
2.課堂上講的太多,學生交流的時間略短。總覺得孩子不會,不理解,沒有真正放下。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我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需要進壹步提高,需要跟上時代的發展,適應時代的需要。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我將更加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優秀教師的教學方法,不斷總結經驗,努力創新,開拓進取,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為教育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