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婚男人可以收回彩禮嗎?
男方婚前送給女方的黃金首飾,屬於婚前贈與婚姻的行為。根據現有的案例,如果女方放棄婚姻,壹般是全額返還給男方,因為雙方實際上有壹個雙方確立夫妻關系的協議,壹般包括現金和貴重的飾品。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退還彩禮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
二、婚禮彩禮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彩禮由壹方個人收受或購買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贈與的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
2、登記結婚,尚未* * *同居生活,壹方或雙方贈與、贈與應認定為夫妻* * *同財產,具體處理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的合理分割。
3.雙方婚姻持續時間較短,給予彩禮的壹方造成生活困難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第八條規定的精神處理,生活有困難的壹方在分割同壹財產時可以適當傾斜。
4.彩禮壹家獨大。因為彩禮不是轉移到男女雙方的同壹財產中,只是由壹方家庭占有,所以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按照法律規定,男方退婚,彩禮不退。這要看實際情況。男女雙方都沒有結婚,甚至沒有結婚,彩禮都需要返還。如果已經結婚同居,男方無故要求離婚並返還彩禮是不允許的。了解民法典關於夫妻財產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