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學院從實踐和學術的不同角度將法律學位教育分為法學學位和法律學位。這種區分有壹個歷史演變過程。美國是壹個法律發達的國家,非常重視法律教育,認為這是壹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所以法學教育的門檻很高。目前美國本科教育中沒有法學專業。相應的,只有壹個沒有法學學位的法律預科教育,是專門為那些有誌於讀法學院的學生開設的。最基礎的法學學位是JD。JD是美國人自己發明的詞。有些人把它翻譯成法學博士是不對的。它的前身是LLB,也就是本科法學。目前他最多相當於我們的法學第二學士學位(註:與國內本科生在學習期間同時考的法學雙學位不同。不同的是,它需要兩年的專門法律學習。JD雖然只是本科教育,但在美國法學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美國人眼裏,他相當於商科的MBA。是進入法律行業,從事法律職業的必要基本條件。沒有這個學位,妳就不能參加律師考試。由於嚴格的教育原則,美國JD教育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因為它被視為壹種職業教育,不僅招收本科背景的申請者,也招收碩士、博士背景的申請者,所以成為很多人的最終學位。壹個法學博士學位足以使壹個人有資格在大學教書。很多法學院教授只有法學博士學位。在實踐中,JD學位是壹個必要的敲門磚。絕大多數美國律師和法官都持有法學博士學位。他們有著相同的經歷和相似的背景,他們有著高度的相互認同。非法學博士背景的人很難進入他們的圈子,更不用說在法律界成功了。
美國還有法學學位。常見的有LLM(法學碩士)和JSD(法學博士)。LLM學位是為對法律研究感興趣的人準備的。壹般作為JSD大學的預備學位。它的另壹個功能是為外國法學畢業生或律師提供對美國法律體系的了解。所以很少有美國人讀LLM。相反,很多國際學生都在攻讀這個學位。在實踐中,美國壹些州已經開始允許有LLM學位的人參加律師考試,從事法律職業,但是有LLM背景的人在實踐中還是很難混的。JSD是真正的法學博士。這是專門為有誌於法律研究的法律精英準備的學位。許多JSD學生都是法律界的成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