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錢打官司的律師費誰來承擔?
發生債務糾紛時。原告起訴時通常要求被告承擔訴訟費。如何承擔訴訟費,要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由敗訴方承擔原則規定。律師收費應當在下列情況下實行:
(1)法律和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權侵權案件、商標侵權案件、專利侵權案件、不正當競爭案件、債權人在合同糾紛中行使撤銷權的訴訟案件、擔保權訴訟案件等。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那麽在起訴或仲裁過程中,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壹般都會得到支持。法院對這份協議的審查非常嚴格。原告起訴時必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支付律師費的證據。
二、起訴債務糾紛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壹)證明當事人資格的證據材料。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公安機關戶籍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主體登記材料。
3.訴訟法律關系發生變化後當事人名稱發生變化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材料。
(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材料,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據、借條、還款承諾等。
(三)證明貸款已還清的證據,分期償還本息的收據或付款憑證。
(4)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提供訴訟請求中要求支付的本息金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或憑證、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或憑證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貸款案件的律師費壹般由敗訴方承擔。要想案件成功,必須提供充分的條件、理由和相應的證據。事實驅動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提交的材料要求越詳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