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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

1,兩種獲取利潤的方式是不同的,前者是提高銷售額,獲取營業利潤。後者按規定的價格賣出,賺取傭金,稱為傭金。2.兩家公司的運營權限也不壹樣。前者可以經營很多品種——甚至競品,後者經營的品類較少,壹般不經營競品品牌。3.廠商對兩者的控制難度不同。兩者成本不同。壹般來說,分銷就是經銷商與制造商或供應商達成協議,在指定的期限和區域內買賣指定的商品。就分銷而言,供應商和分銷商之間存在買賣關系。從法律上講,供應商和經銷商之間的關系是私人的。經銷商以自己的名義購買商品,在指定區域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價格波動等經營風險應由經銷商自行承擔。分銷可分為總分銷和獨家分銷。在獨家經銷的情況下,壹般規定不允許經銷商的最低交易次數,不允許經銷其他競爭供應商的產品。代理是指由委托人或被代理人授予的“代理銷售商品的權利”,代理人在銷售代理的權限內,代表委托人收取訂單、銷售和處理與銷售有關的事務。代理和經銷在合同關系的連續性和長期性、銷售區域的固定性、交易量的限制、不正當競爭的限制等方面有相似之處,所以在實際業務中,有些人會誤將代理和經銷混為壹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壹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衍生問題:

供應商和經銷商有什麽區別?

1.供應商:這個相當於壹個產業鏈,也叫供應鏈。壹個廠家生產的產品是公司直接供應的,或者從企業中挑選壹些企業把產品交給這些企業,這些企業起到供應的作用。這叫供應商。2.經銷商,顧名思義,就是用錢從企業購買商品。他們購買商品不是為了自己使用,而是為了轉售。對他們來說,只手賣,講究的是價差,而不是實際價格。企業不是賒銷,而是收錢。這個業務指的是商人,也就是事業單位。所以“經銷商”壹般是企業,用來指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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