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鄰居和親戚壹直擔心他們的父母受到虐待,特別是他們的兩個已婚女兒。因為父母的隱忍,他們被虐待後從不報警,這鼓勵了他們的養子對八十多歲的養父說:“妳不是我爸,我是妳爸!”"
四十壹歲的壹天晚上,他像野獸壹樣辱罵八十歲的父親,老婆婆爬在老人身上求饒。忍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哥哥這樣對待老人。壹怒之下,她趁他熟睡用斧頭將他砍死,然後自首。
這是壹起故意殺人案,但最後的結果是我們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的。當時我認為故意殺人即使有自首的情況也要判至少20年有期徒刑!但在這起故意殺人案中,首先有自首情節,其次死者有長期虐待老人的行為。200多名鄰居聯名請求法院寬大處理,最終判決只是判處她姐姐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這壹判決無疑開創了中國審判史上的先例。
為什麽這個案子要這樣判決?老人是弱勢群體,兒子禽獸不如。這樣的判決,其實是給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之人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會咬人,法律真正保護了這個群體的弱者,這是人心向背的好事!
我為那個妹子慶幸,這樣的法律能被人們接受和信服,是公平的。
我們也應該從這個案例中吸取教訓。虐待老人是絕對不可原諒的,也提醒我們盲目溺愛孩子的後果極其嚴重。“寵孩子如殺孩子”,從小父親教導我的道理得到了驗證。我們不能說這個男孩該死,但他罪有應得。老天有眼,可以說是人不報,天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