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它是掌握政權統治秩序,維護階級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的法律。根據其階級意誌,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對犯罪分子應給予什麽刑事處罰。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請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和證據,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後,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壹)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3)調查活動中可能存在重大違法行為。
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時,可以詢問證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民法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比如他不通過法律規定的正規程序集資,有壹部分是妳的錢,但是他欠妳借條什麽的,他會連本帶利還給妳。但是後來他生意不好,妳可以起訴他,讓他還錢。
刑法有集資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非法集資,也就是說他本來是想騙妳的錢,向妳集資,數額是654.38+萬以上。這種行為之所以受到處罰,是因為其非法集資行為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意味著對整個社會的危害性,所以應當由刑法規定為犯罪。
所以妳說的非法集資是非法的,不能壹概而論。刑法是最後壹道防線。當某種行為的破壞性從量變積累到質變時,原本由民法調整的普通行為就可能受到懲罰,比如非法集資。雖然是違法的,但是已經籌集了5000元。刑法基本不予理會(司法解釋規定654.38+萬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這是為了節約司法資源),相關集資人可以通過民法拿回自己的錢(但有時也可以以詐騙罪判刑)。但是當這個人非法集資到壹定程度,刑法就會管了。這時,非法集資就是觸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