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規定,指派官方獸醫對動物和動物產品進行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誌。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出具的表明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合格的證明。《動物檢疫證明》是動物衛生監督證章的標誌。* * *有兩類四種,分別是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動物檢疫證明(動物B)、動物檢疫證明(產品A)、動物檢疫證明(產品B)。即A類和B類動物和動物產品。具體來說,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和動物檢疫證明(產品A)適用於跨省出售或運輸動物及其產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適用於在省內銷售或運輸動物及其產品。
農業部關於印發動物檢疫證書等樣式及填寫申請規範的通知
農壹法諾。20104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廳(局、委、辦):
為進壹步規範動物檢疫證明等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誌的使用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部制定了動物檢疫證明、檢疫處理通知書、動物檢疫申報單、動物檢疫標誌等樣式,以及填寫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誌的應用規範,現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目前使用的動物檢疫證可以並行使用到2月28日2011。
上述動物衛生監督證章和標誌的制作和訂購原則上按照《關於加強動物防疫監督工作的通知》(農牧發[1998]6號)執行。各省也可根據相關要求選擇另壹家企業訂購。入選企業由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向我部備案,納入統壹監管範圍後方可制作相關動物衛生監督證章。動物衛生監督證章和標誌的具體印制要求由我部通知相關生產企業,各生產企業定期向我部報送相關認證制作發放情況。
附:1。動物檢疫證書樣式
2.動物健康監督徽章和標誌的填寫和應用規範
3.動物檢疫標誌樣式和說明
2001年十壹月二日
附件1
動物檢疫證書樣式
檢疫通知
編號: